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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中居住权的设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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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居住权是一项古老的权利类型,罗马法时代已经存在,属于人役权的范围,近现代大陆法系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法都继受了居住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为落实党中央的要求,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最终在《民法典》用益物权分编中设专章规定了居住权。但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仅有六个条文,较为简单,有鉴于此,本文将对居住权的含义、设立规则等内容进行梳理分析,以期对居住权的正确适用有所助益。
作者 武文凯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商业2.0(经济管理)》 2021年第9期0286-028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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