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民法典》中的合同编将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为典型合同,这一举措实现了物业服务合同从无名合同到有名合同的“蜕变”,明确界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容。对物业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业主的法律地位问题、业主所担负的义务问题、高空抛物问题已经物业服务单位的权利义务问题等进行了回应了,使得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除了《民法典》中规范,还要探索建立外部推动力量促进业主与物业双方的争议解决,希望能够给读者提供一些参考。
出处
《时代人物》
2021年第20期117-1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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