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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实现幼有所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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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宣示:“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首次把“幼有所育”列为我国新时期民生工程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民生工程也是暖心工程,“幼有所育”集中彰显了党和国家对我国 0-6 岁幼儿早期教育的高度重视与深切关怀。“幼有所育”意味着所有的 0-6 岁的幼儿都能够且应当接受到到良好的保育与教育,成为我国新时代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与行动纲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是为所有在园幼儿健康成长提供积极支持和帮助的启蒙者、塑造者和服务者,在实现幼有所育这个目标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作者 张艳玲
出处 《市场调查信息(综合版)》 2021年第11期161-162,共2页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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