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民自治制度是20世纪80年代所建立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在长时间的实践过程中,村民主体性的缺失、行政化色彩严重等问题使得村民自治有名无实、农民权利得不到保障。因此,基层治理需要逻辑的转变和现实的改革。借鉴协商民主理论,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提倡村民参与,通过参与实现村民赋权,从而以参与促善治。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实现农村社区善治是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
出处
《区域治理》
2021年第10期67-68,共2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