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提出了依据,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和依托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以昆明市“在地自然”社会组织为例,探讨其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与方法,重点分析其在环境治理中的发挥的作用,并对其参与环境治理的经验进行分析,不仅为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一个参考依据,而且呼吁广大政府部门、公民个体与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生活状态。
出处
《时代人物》
2021年第28期84-8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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