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三五”以前,常熟市农业生产方式相对粗放,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薄弱,环境监管能力严重不足,面临着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等诸多问题,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凸显。随着2011年,《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提出,“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村庄河流(水库)水质监测试点,推进典型农村地区空气背景站或区域站建设,加强流动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农村地区环境监测覆盖率,启动农村环境质量调查评估。”2014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强调“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督,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