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源于德语“Gemeinschalf”,但原意是“共同体”。滕尼斯和涂尔干认为,人类共同生活的基本形态的理想类型来源于社会。从不同的社会形态角度出发,滕尼斯提出的“共同体”即“社区”和“社会”一组概念与涂尔干提出的“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这两对范畴相似但观点相左的概念。将其导入当代社会语境,利于网络新媒体时代下自我、他人与地方新关系的建构与逻辑,实现对社区异化模式的超越,即“社区-社会-社区”。
出处
《区域治理》
2021年第24期282-283,共2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