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的重要指示,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领办合作社全链条、全过程。坚持合作社姓党,由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党支部书记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集体和群众以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入股,同时吸纳社会资本参股运营。坚持管理者在党,不断发挥党支部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和引领作用。坚持决策权归党,明确由村党支部把牢生产经营权、利润分红权,在特定事项中具有否决权,牢牢把握合作社发展方向。
出处
《区域治理》
2021年第25期35-37,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