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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县级妇幼保健院医疗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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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级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医院”)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差额拨款的医院实行“医院会计制度”),纳入地方财政集中支付管理,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不能全面、完整反映医院收入的全貌。 新《政府会计准则》的颁布,结合权责发生制对医院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完整反映和监督医院的财务状况。 文章就当前县级妇幼保健院收入管理和核算存在的问题,结合新《政府会计准则》,在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收入核算行为,确保收入的安全及完整方面进行探讨。
作者 向阳红
出处 《市场周刊·理论版》 2021年第30期52-5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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