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发布,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来,46个先行地区在垃圾分类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垃圾分类达标率不断提升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依据不足,工作推进“冷热不均”;缺乏统一的规定,地区差异较明显;各环节衔接性差,整体绩效难提升;体系建设成本高,激励约束成效弱。为了依法科学有效开展垃圾分类,建议健全立法,厘清各方责任,全面均衡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党建引领,广泛宣传动员,促进垃圾分类的共治和精治;统一标准,规范各方行为,整体提升垃圾分类的水平;统一规划,衔接前后环节,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顺畅运转;创新科技,实施评价考核,探索绿色账户等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