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了环保监督与执法的重要性,要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至关重要,对此政府机构应当对环境执法予以应有的重视,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建设和谐健康的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的主旨在于推进政府机构职能的变更,而政府机构职能变更的主要目的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主要工作构成之一便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承担着关键的行政管理职能。对此,建立生态环境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系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路径。本文主要围绕环境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展开论述,对其中现存的几点问题展开探讨,提出了有关的对策建议。
出处
《区域治理》
2021年第29期101-102,280,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