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全我国环保信用评价制度有利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升政府环境治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随着中央和各省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进行积极探索,许多问题也暴露出来,主要包括评价主体单一、评价对象不统一、评价内容不一致、公众参与度不够、评价结果异地互认难等等。针对目前我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所面临的困境,本文立足于信用监管的视角分别从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五方面针对性提出完善措施,协调重构政府、市场、公众各自的角色定位,最终实现从单中心行政管理到以市场手段调节为主多元参与的理论转向。
出处
《区域治理》
2021年第30期38-40,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