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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股东资格的认定与法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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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成年人股东通过继承、受赠、投资等行为所获取的股东资格应当进行区别对待,对于不同路径下的身份认定和权利享有以及后续的处理方式,应遵从主客观相统一的角度。肯定未成年人股东的财产权利,但是对于其股东身份的认定应该要尊重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意。我国目前立法在未成年人股东方面并不完善,因此建立一系列从信息公开制度到监管制度对未成年人股东的合法权益以及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利益都十分有必要。
作者 李胜希
出处 《爱情婚姻家庭(下旬)》 2021年第10期0165-0166,共2页 Love Marriage Family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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