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2月23日,我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早在该规则颁布之前,各地方省市就已出台相关地方性规范,如:山东省青岛市颁布的《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等。近些年来,新旧教育观念的不断碰撞,中小学教师惩戒权行使中问题的逐渐暴露,导致社会各界对教育惩戒问题关注度升级。本文基于此,在准确界定中小学教师惩戒权基础上,提出立法构想,再结合运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相应法律规制建议,以促进中小学教师惩戒权规范健康运行。
出处
《区域治理》
2021年第39期93-95,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
基金
2021年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SQ202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