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公民”理念将公民的生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树立世界主义的生态意识,在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方面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理念,要求公民具备环境德性和环境美德并积极履行道德义务。人类在能动地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将自然赋予“人化”的特征,不断拓展自身的生存空间,而在这过程中,野生动物成了最不利的一方。因此,要培育生态公民,首先要思考作为生态主体的人类,应给予野生动物道德关怀,履行道德义务,体现道德意义上善的观念。我们要尊重野生动物的生命权及其生存空间,履行保护野生动物的道德义务,探索野生动物保护的新视角。应立足道德观念、道德义务、道德行为三个方面内容,通过教育、网络、社区等手段进行生态公民道德培育。
出处
《区域治理》
2021年第40期121-123,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