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战略背景下,寻乌法院探索出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中心,深度参与乡村治理的巡回审判方式,成为观察和研究中国基层司法改革和乡村治理实践的新视角和新样本。寻乌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有效避免了大量纠纷直接落入法院的两难境地;通过构建“1256”巡回审判模式,将巡回审判推到一线,因地制宜地实施圩日法庭、假日法庭,果园法庭、“祠堂法庭”,成为国家政策与社会稳定的有力助手,为乡村老百姓撑起了司法公平的大伞,提升了乡村社会治理的效率与质量。
出处
《区域治理》
2021年第40期88-90,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