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于2012年年底下发文件①,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对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六大方面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规范。高校作为事业单位,依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2013]46号文件的通知,积极主动地落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机制,大力推动并重点围绕六大管理方面铺开建设并实施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几年来,高校在建设内控管理体系的过程中,有诸多成功的经验与做法。随着智慧中国、法治中国的建设,内控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强化,更需要持续健全重大风险防控工作体系,有效地防范舞弊、预防腐败。
出处
《区域治理》
2021年第45期137-139,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