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风险社会理论衍生出的预防性刑法观,推动了积极刑事立法主义的到来。近年来频繁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呈现出刑法法益保护前置化、立法活性化、犯罪圈扩大的趋势。刑罚权的进一步扩张使得部分行政违法行为犯罪化,继而产生了一批实质微罪,社会开始生成轻罪治理模式。轻罪治理模式衍生出的附随效应是进入司法层面的轻微罪案件开始增多,引发学界质疑的同时也加剧了司法资源的紧缺。检察机关有必要及时革新工作机制,在秉持刑法谦抑性的基础之上限缩入罪范围,对轻罪案件坚持少捕慎捕的工作原则,灵活运用不起诉制度,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从而实现司法层面的有效出罪。
出处
《区域治理》
2021年第49期80-82,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