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首批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广州、上海三地成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专属管辖,不断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模式;随后,2017年以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2018年初,上海金融法院揭牌成立,2021年初,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各类新型法院的建制初现规模。新型法院的相继成立,打破了原有的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一一对应的模式,是跨行政区划改革后,司法体制改革的又一大鲜明主线,以集中管辖为基础、以专业化集约化审判方式为核心的改革也为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因此,研究检察机关针对专门法院的监督机制的特殊性,显得尤为必要。
基金
本课题为2021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编号:自筹经费课题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