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重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之一。 其以土地使用权流转为前提的规模化的生产特征为之带来了更大规模的融资需求。 然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受的农业行业内在风险不比传统农业经营主体低,并且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一样缺乏有效抵质押物。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更大,而其表现出的行业特征却难以获得资本市场青睐。 只有健全资本市场,完善担保体系的同时,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核心竞争力,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模式,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不对称,通过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散等多种方式实现农业生产风险管控,才能摆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融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