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据产业下,用户提供信息的选择空间即在选择服务时对于个人信息权利选择自愿让渡的自决程度。信息服务提供商对于告知同意方式进行了更利于自身的解释,导致用户的选择空间被压缩,陷入了信息换服务的困境中。为突破这一困境,文章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依托,分析选择空间受限的成因,并提出优化知情同意、调和信息资源需求与个人信息自决权冲突的具体方法。
出处
《移动信息》
2021年第7期83-86,共4页
MOBILE INFORMATION
基金
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人脸识别信息的新型保护研究——以情境模式为进路”(项目编号:2021cxcy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