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次课题主要针对妊娠中期孕妇产前诊断中,进行唐氏筛查产生的必要性进行探讨。方法:此次课题在研究的过程当中,样本量一共有3111名,其中2805名属于接受常规唐氏筛查的孕妇,我们将其列为接受组,306名拒绝接受唐氏筛查工作,我们将其列为拒绝组。使用荧光原位杂交以及羊水培养染色体核心的方式进行确诊工作。在筛查的过程当中,如果筛查结果表现为高风险孕妇,那么就需要选择使用羊膜腔穿刺术进行产前诊断。结果:接受进行唐氏筛查的患者当中,筛查阳性率的所有样本中,年龄大于35岁的患者呈现阳性的概率要远远高于年龄小于35岁的患者。结论:对于孕妇孕中期进行血清筛查工作,针对唐氏综合征进行筛查,其筛查的效率明显高于孕中期未进行血清筛查的孕妇,是产前诊断前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所以在对孕妇进行疾病诊断操作的过程当中,应该在孕中期进行胎儿唐氏综合征的产前筛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