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经历了初建发展期、停滞倒退期、恢复发展期以及改革试点期,因为存在社会不公平、财政负担重以及劳动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迫切需要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行改革,从目前形势来看,国家层面对这一改革与转轨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突破,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对于社会流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以及对新常态新要求的契合均有积极意义,不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转轨过程中还需要对相关风险加以规避,主要的,需要避免陷入新的隐性双轨制的不良局面,合理而又有效地将财务可持续性问题解决好,以一个严谨的态度对待职业年金可能存在的问题,同时,做好对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