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数据已被写入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之中,但关于其制证、取证、认证等方面,实务部门与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休。近些年,司法机关对电子数据取证越发重视,对其取证及证据形式不断进行更新与明确。但在实际侦查过程中,电子数据取证人员对取证流程及相关法律规定界限依然存在认知不清等问题。因此,进一步改进、提升公安机关电子数据取证水平十分必要。文章对当前公安机关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随后提出针对性地改进措施,希望对相关工作人员有所帮助。
出处
《移动信息》
2021年第9期44-45,共2页
MOBIL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