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在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日申请的情形很多,其好处是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较低,发明的创造性要求较高,对于部分技术方案其创造性的高低发明人并不容易评判,申请人担心若仅申请发明可能因创造性不够申请得不到授权,使技术方案得不到保护。同日申请可以先得到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若发明最后授权可以通过放弃同日申请的实用新型,得到发明专利的保护,即使发明专利不授权也有一个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这样对于申请人而言是一个双保险。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同日申请中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延迟审查,使部分申请人放弃了本应申报的同日申请而选择单报发明或实用新型,本文谈谈在当时形势下如何合理地利用同日申请的制度,更好地维护专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出处
《数字化用户》
2020年第16期106-108,共3页
Digitization 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