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技术的出现与发展使公安机关获得了一项打击犯罪的利器,也成为公安机关预测犯罪的主要方式。但是,在为侦查机关的工作提供便利的同时,大数据侦查手段也极易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权。本文将充分结合当前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与大数据侦查模式的现状,仔细分析大数据侦查对个人信息保护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并顺应国情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出处
《区域治理》
2022年第16期201-204,共4页
REGIONAL GOVENANCE
基金
2020年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大数据侦查模式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研究”(基金编号:ZC202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