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的关键问题及编制路径研究 ——以安徽省宁国市为例为严格落实国家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20年1月新实施的《土地管理法》提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新概念,其标准的制定和方案的编制也备受关注。本文结合笔者实际工作经验,系统阐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提出相关建议,并以宁国市14个土地成片开发方案为例,探讨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解决路径。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指出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六种情况,其中第五条提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确需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需要编制成片开发方案。2020年11月自然资源部门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该标准对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内容、程序和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一个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该公益用地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将大大增加土地征收难度。但地方经济的发展又需要建设,这就需要我们如何在适应国家政策背景下,科学合理的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现土地征收和经济发展双赢新局面。
出处
《地产》
2022年第5期215-217,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