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两票制”下销售收入确认问题的探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了规范药品购销秩序,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和费用,降低药价虚高,打击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12月26日国务院医改办等8部门印发国医改办发[2016]4号《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加价水平。并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两票制”下销售收入实现时点的正确确认对保证制药企业、配送经销商报表的会计信息质量意义重大。
作者 倪勇 严夏婷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