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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遗忘权的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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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类记忆可以在互联网空间中以数字形式永久存在。在此背景下,被遗忘权作为一项新型的民事权利,对保护个人的人格利益意义重大。被遗忘权是指信息主体可以要求信息控制者删除其相关个人信息的权利。信息主体通过删除的手段,可以达到被“遗忘”的目的。但信息主体享有被遗忘权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删除自由,被遗忘权的行使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我国,对被遗忘权的保护可以从侵权保护和一般保护两条路径出发。
作者 郭燕茹
出处 《市场调查信息(综合版)》 2022年第11期80-82,共3页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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