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利无效宣告制度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根据现行《专利法》的规定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然而当前,我国对于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立法并不完善,在实践中也存在众多疑难问题,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厘清与梳理了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法律概念与立法沿革,并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具体内容及适用限制进行了介绍,而后文章着重对于“多轮无效”的实践态度、专利无效宣告审查过程中的权利状态以及突破审查指南规定的权利要求修改的效力等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与分析,最后针对时间限制缺失导致无效宣告程序冗长的现实问题提出了立法完善建议。
出处
《时代人物》
2022年第8期0087-008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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