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讨卧床 4 周、8 周在老年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患者临床效果上的不同。 方法:将2019 年 4 月~2021 年 6 月作为纳入病例的时间范围,92 例病例样本全部为老年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每个组别中的患者数量为 46 例,分组的依据为抽签法,治疗方法均选择手法复位+垫枕持续复位+功能锻炼+抗骨质疏松,对照组与实验组分别卧床的时间为 8 周、4 周,两组进行临床治疗效果、并发症发生情况的评析比较。 结果:(1)当进行两组 VAS 评分、ODI 的比较时:治疗后均比治疗前低,特别是实验组,其相较于对照组得到明显的统计学差异,P<0.05;(2)当进行两组椎体高度、后凸角的比较时:治疗前未见两组具有明显差异,P>0.05;治疗后实验组与对照组依然无统计学意义,P>0.05;(3)当并发症发生率为两个组别的对比内容时:实验组的结果要比对照组更低,同时得到了 P<0.05,即差异明显。 结论:无论是选择卧床 4 周的时间,还是选择卧床 8 周的时间,对老年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患者而言均可以保证良好的临床治疗效果,但卧床 4 周的优势更明显,并发症发生率更低,临床可根据患者实际需求优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