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8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该法修订最引人注目的是首次在立法上明确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直接入市流转。自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进入由改革试点向全国全面推进时期。实践证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城市化建设提供土地保障以及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一些地方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不仅不利于农业生态安全,还侵害了农民的环境权益,甚至阻碍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进程。因此,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的环境问题进行法律规制十分紧迫和必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环境问题的法律规制,其本旨在于通过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导致的环境问题的分析、论证,探寻如何运用强制性和稳定性的法律规范规制这些环境问题,这就使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环境问题法律规制的重点在于如何设计出较为完善的环境法律制度体系,以实现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环境问题的规范性治理。基于此,本篇文章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的环境法律规制进行研究,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