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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小学音乐教师视角,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教育培养方案——以河北省高师音乐学(师范)院校培养方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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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10月26日,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认证组织实施”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①和“认证程序”第二、三级现场考查中强调要“通过深度访谈……等方式,特别注重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②的内容引起了笔者的关注。作为本地区高师音乐学(师范)院校的兼职教师和十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音乐学科的省级专家,凭借着在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岗位上坚守三十二年的实际教学经历,想就“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这两个关键点,谈谈自己对本地区目前高师音乐学(师范)院校培养方案制订内容的看法,对其中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给出改进建议,以便于为河北省高师音乐学(师范)院校参与接下来的专业认证审核提供一些参考。
作者 王亚龙
出处 《新一代(理论版)》 2022年第11期55-58,61,共5页 The New Gen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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