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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顺治朝徽州自耕农土地占有的一个实例——徽州文书《祁门县吴畿林户新丈亲供首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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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顺治《祁门县吴畿林户新丈亲供首状》所载,40余亩田土登记131个字号,分布在不同都、保的“土名”中,宅基地面积以“步”计,其书屋地、店基地、住基地、明堂地、庄基、榨基等名称反映了徽州富裕自耕农的生活内涵。顺治祁门县土地归户册,以户为单位名为“亲供首状”,以图甲为单位称作“亲供大状”。清初土地归户册以田从人,具体登记了业户的田土积步、税亩及“折实田”的税额数字,便于官府进行地籍管理和赋役征收。
作者 贺黎
机构地区 安徽博物院
出处 《时代人物》 2022年第21期37-39,共3页 Times Figure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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