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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中调查取证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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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是一种全新创制,其在诉讼中承担着举证责任。目前,我国立法并未赋予检察机关强制性调查取证权,相对柔性的调查取证权并不能取得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的证据,且由于环境污染问题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相关调查对象的不配合等原因,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难度也大大增加。缺乏有效证据证明是我国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效率低下的最根本原因,故应当立即采取相关措施赋予检察机关强制性调查取证权,从而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顺利进行。
作者 贾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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