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阶段,国内矿业企业普遍存在挂靠项目,没有资质的挂靠人员借助有资质的矿业企业的名义,从事矿业开采工作,挂靠人员向挂靠企业支付管理费,实行自负盈亏的模式。当挂靠企业宣布破产时,挂靠项目存在较大争议。当挂靠企业宣布破产时,关于挂靠项目的对外应收款,究竟属于挂靠企业的破产财产,还是属于挂靠人员的财产,存在较大争议。企业管理人若对该项目管理不当,将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与此同时,也因此导致挂靠人员走上维权诉讼道路。本文主要探讨挂靠企业宣布破产时,分析挂靠项目的工程款归属问题,也分析挂靠人员的维权途径问题,可供企业管理人和挂靠人员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