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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生为中心的通识课教学改革与实践——以《创业与法律》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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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识教育是实施大学生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创业与法律》是面向本科生开设的通识课程,本文以该课程为例,结合通识课学生特点,采用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增加学生在教学中的话语权,充分发挥学习小组的互助作用,运用微助教系统辅助教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等方法,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提高了学生综合素质,可以为其他通识课程教学提供一定 参考。
作者 曾咏梅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
出处 《世纪之星—交流版》 2021年第36期79-8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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