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长托宁治疗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的临床效果进行观察。方法:随机在我院2018年3月-2019年10月期间挑选由于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而住院的患者,挑选例数为64例, 把挑选的病例分为两个组别,一个是常规组,一个是研究组,每组均有32例病例。在治疗过程中,常规组选择阿托品治疗,研究组选择长托宁治疗。回顾性分析这些患者的临床资料,对治疗效果、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对比分析。结果:在治疗效果方面,研究组和常规组相比,前者要明显好于后者(p0.05),前者胆碱酯酶恢复时间是(26.50±8.40)h、治愈时间是(6.57±1.59)d、用药次数为(11.20±1.84)次、中毒症状消失时间为(13.40±4.80)h,后者胆碱酯酶恢复时间为(42.05±18.50)h、治愈时间为(7.78±1.14)d、用药次数为(64.20±20.70)次、中毒症状消失时间为(29.20±7.80)h。在不良反应发生率方面,研究组和常规组相比,前者要低于后者(p0.05),前者有2例,占比是6.25%,后者有15例,占比是46.88%。在治疗有效率方面,研究组和常规组相比,前者要高于后者(p0.05),前者有31例,占比96.88%,后者有25例,占比78.13%。结论:在治疗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时,利用阿托品和利用长托宁相比,后者治疗效果更佳,不良反应较少,具有较高治疗有效率,值得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