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智能科技背景下,出现的新型犯罪促使传统侦查模式向智能侦查转换。大数据侦查应运而生。但在构建大数据侦查模式过程中,出现约束机制缺失、数据平台建设落后、大数据侦查与正当程序规则冲突、复合型数据人才培养机制缺失等问题。因此,为构建数字时代适应我国侦查实践的智能侦查模式,应该完善大数据侦查模式约束机制、推进侦查数据平台的建设、完善大数据侦查程序、培养复合型侦查人才,以期守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出处
《时代人物》
2022年第24期137-139,共3页
Times Figure
基金
2021年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S20211190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