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夫妻忠诚协议效力认定的分歧,现阶段相关纠纷频繁的类案不同判,造成司法权威的减损与夫妻和睦的损耗。夫妻忠诚协议性质的判定乃效力认定的关键性前提。作为当今社会公众的普遍认知与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忠实义务已由基本道德上升为法定义务,故基于忠实义务而签订的夫妻忠诚协议属于私法上的契约。鉴于夫妻忠诚协议包含人身关系型、财产关系型、复合关系型三类,采用类型化的思维进行分类调整,将更有利于清晰地识别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
出处
《时代人物》
2022年第25期115-117,共3页
Times Figure
基金
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2021R40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