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高风险社会后,我国传统的农村治理体系面临挑战,基于风险形成的驱动力使得基层治理中风险规避趋向明显,治理主体趋向于保守治理,间接导致农村治理失效。“三治融合”对农村治理体系起到了重塑作用:自治能够实现治理者风险自担,继而化解治理中过度的风险规避导向;德治重塑村落共同体提升自治的水准;法治吸纳本土内生规范后减缓基层治理压力。通过重塑价值理性,构建村庄价值文化共同体以及打造村庄公共空间来进行德治建设;通过明确村级自治组织与基层行政机关各自的“任务清单”将自治组织去行政化以恢复其自治机能;对具有乡土性、现代性和风险性等特征的新农村进行地域性法治与脱域性法治并举以加强乡村法治建设。
基金
2021年嘉兴南湖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农村基层多元社会治理主体的法治规制研究”阶段性成果,指导老师为胥玲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