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电子数据制度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为了更好地发挥电子数据的作用,本论文将围绕电子数据制度关联性的概念、特征,分析立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对当前电子数据立法及证据关联立法现状和概念都有了清晰的认知,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电子数据“双联性”特征.在此基础上,对当前涉电子数据案件存在着的需要解决的争议问题进行了分析,如身份关联性、介质关联性、虚拟地址关联性.同时,在审判实践中还存在着明确提出的关联性异议没有作出结论,关联性论证也未公开心证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审判实践带来了影响,因此本文在结合审判实践的基础上,从电子数据关联性前置规则、电子数据载体关联性认证规则、证据关联性救济程序、司法谦抑这几个方面,探讨了该证据种类关联性规则的具体运用路径,希望可以为审判实践提供借鉴.
出处
《楚天法治》
2022年第14期201-203,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