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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持股配偶单方处分名下股权的效力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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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投资手段的多元化和财产所有权的多样化,使得夫妻财产的认定与行使日益困难.股权作为新型的商事权利,是否能够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以及能否单方处分,理论界和各级法院审判在法律上尚未形成统一意见.从我国的法律体系来看,持股配偶单方处分股权应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调整,股权纠纷应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此情形下,持股配偶未经另一方同意单方处分股权的行为一般无效,但构成善意取得场合除外.交易相对人和持股方配偶在此情况下,可以寻求法律救济.涉家事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若能妥善解决,不仅能够保护婚姻双方以及第三人的财产权益,也能保障商事效率和市场秩序,推动公民财富与社会总体经济的良性增长.
作者 刘秋灵
机构地区 江南大学
出处 《楚天法治》 2022年第14期89-9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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