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究在儿童眼保健中应用视力筛查仪的作用分析。方法 纳入本院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间的100例接受视力筛查仪检测的儿童,并均接受阿托品散瞳检影验光检查,以此作为金标准,分析视力筛查仪的应用效果。检测后对儿童以及家长进行儿童眼保健的护理方法指导,随访半年,对比护理前后的眼保健行为规范。结果 用视力筛查仪共检出28例结果异常的儿童,异常率为28%,其中在年龄分布上处于2-3岁的儿童最多,异常率为42.86%,也均高于其他的年龄段(P<0.05)。在100例受检儿童中应用视力检查仪与阿托品散瞳检影验光检查具有异常的人数分别为28例、23例,占比分别是28%和23%,两种检查方法结果对比无明显差异(x20.658,P0.417),视力筛查仪检查准确率为82.14%,其中2-4岁、4-6岁的检查符合率分别是83.33%、800%,检验准确率较高。护理后所有儿童相较于护理前电子产品使用时间均有所缩短,洗手次数以及户外活动、眼保健操时间均明显增加,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儿童眼保健工作中建议推广视力筛查仪检测,可以有效的筛出儿童屈光异常,有助于早期合理规范儿童的治疗方案,同时进行早期儿童眼保健的护理工作落实能够促进儿童用眼规范行为的提升,增加保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