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法律体系在发展中不断完善,遗嘱类相关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不断提高,相关的执法力度也比过去大大加强。随着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法律的公正性和完整性变得越来越重要。公证是一种预防性的法律制度,处于预防民事纠纷的最前沿,通过公证执业活动,减少行为、事实和文书纠纷的发生;公证具有预防和化解矛盾的功能,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公证遗嘱可为居住权设立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在新形势下,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遗嘱多样化需求,公证人员要有“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识,公证遗嘱可从以下方面发展:一是明确立遗嘱人的虚拟财产; 二是增加附义务、附条件的遗嘱内容。本文以公证服务和公证遗嘱法律服务为核心展开论述,希望对我国综合公证遗嘱法律服务模式的未来发展方向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