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体经营的过程就是职能与权力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运动发展过程。当职能与权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时,客观导致职能不能完全、完善地规定权力,权力不能完全、完善地反映职能,本质是失去了人民性。实现高质量发展,还需建设与之相适应的新机构、新制度,笔者以基层实际,提出“推进高质量发展监督委员会制度”和“推进纪检干部驻基层长效工作制度”两项不成熟建议,两制度与群众监督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纪律监督制度本质上是一致的,是对上述三种制度内容的延伸和形式的深化。两制度的推行,不仅是制约腐败、不作为行为之举,还在于在为人民服务的伟大实践中,调和职能与权力的矛盾运动,使之相符合,从而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