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后疫情时代,完善我国预防接种损害救济制度是时代必需。文章以原有疫苗不良反应补偿救济制度为基础,提出“多主体疫苗损害补偿救助”模式。通过分析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落实过程中各主体可能面临的困境,从正当性出发研究出疫苗责任保险在促进社会发展、优化制度构建、简化工作流程、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以及提高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文章最后总结出,在接种疫苗异常反应的补偿救助工作中利用疫苗责任保险有助于解决我国补偿制度的一系列难题。
出处
《时代人物》
2022年第29期101-10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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