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大量“僵尸企业”也进入最后的清理注销阶段.由于该类企业情 况各异,且有较多成立于企业治理制度尚不完善时期,无法顺畅地按照现行公司法开展清算及注销工作.即使部分企 业进入司法强制清算阶段,最终实现企业工商注销仍困难重重.2021年12月公布的《公司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涉及修改的内容颇多,其中关于公司解散与清算部分的修改最为引人关注.本文通过对中国科学院院属事业单位投 资企业的解散、清算乃至最后注销全流程进行梳理,探讨在公司法修订的背景下“僵尸企业”有效退出市场的机制,有 效保护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出处
《楚天法治》
2022年第15期166-168,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