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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破产制度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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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8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出台,这是我国境内个人破产领域进行立法的一次创设性尝试.应当认识到,一方面,个人破产制度的出台有利于实现债权人的利益、给予债务人一个“重生”的机会;另一方面,不可避免的也会出现债务人滥用这一制度进行破产欺诈等行为,使个人破产制度沦为债务人的“避风港”.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的利益是“完全对立”的,鉴于此,本文将尝试分析个人破产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利与弊.
作者 程遨
机构地区 贵州民族大学
出处 《楚天法治》 2022年第15期42-4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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