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十世纪最负盛名的法学家之一的英国法学家H.L.A.哈特,在他1961年出版的《法律的概念》一书中坚持实证主义法学的立场,提出了著名的“规则理论”。该理论一经提出,就重新引领了法学界对于“法的本质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讨论热潮,如果想要在法理论的相关领域有所建树,就必然无法忽视哈特的“规则理论”,而最为著名的莫过于罗纳德·德沃金对哈特之间论战。本文写作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试图重述并总结哈特在书中关于“规则理论”的论证,并分析哈特是否达到了他的写作目的;二是试图总结德沃金对于哈特“规则理论”的批判观点,并分析这一批判的有效性。